{{ $t('FEZ002') }} 市立蘭潭國中|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15131號函辦理。
二、旨案延後辦理研習場次臚列如下:
(一)109年2月12日:數學領域課程綱要。
(二)109年2月13日:語文領域英語文課程綱要。
(三)109年2月21日:南區主題四:學校本位課程評鑑。
三、前揭研習調整後時間將另行公告於種子講師報名網站,網址http://12basic.prj.ntnu.edu.tw/12basic/,並以原完成報名者優先錄取,轉知所屬人員,並請依權責核予參與人員於研習時間公(差)假登記,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差旅費由輔導群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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