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蘭潭國中|
一、依據本府109年3月20日府教課字第1091504443號函(諒達)辦理。
二、個別學生停課(含滯留陸港澳學生):
(一)學校應確實掌握關心停課學生或滯留陸港澳原因,建立聯繫管道,適時提供相關個別協助。
(二)個別學生需自主隔離經准假者,請假期間需配合學校規劃進行自主學習。學校於規劃並進行學生自主學習任務指派與評量時,應評估停課學生個別學習需求及健康情形,提供線上學習資源或復課後學習扶助等方案。
三、部分班級停課或全校停課時,學校得衡酌停課學生學習需求及停課期間各科/各領域進度,安排進行實體補課或線上補課,且各班導師應建立與家長暢通溝通管道以利訊息傳遞。補課原則補充說明如下:
(一)實體補課:
1、應於復課後2個月內完成為原則,且應於該學期結束前完成補課。
2、補課時間可安排於早自習、週六日、寒暑假及課餘時間, 且基於學生休息,不宜利用午休時間。倘於週六日補課,應顧及師生身心健康,僅得擇1日辦理。
3、如採全部實體補課,學校及教師應於停課期間,主動告知並提供家長及學生線上學習資源,供學生於停課期間,學習不中斷。
(二)線上補課:學校應依教學進度於學校補課計畫內載明線上補課之相關課程內容及學習資源,並可提供線上學習紀錄者,其教師授課時數才得以抵免復課後應補課時數。
1、學校應建立自主學習專區於學校網站首頁,並將停課期間之課程調整計畫,如:停課學習內容、線上課程教學與學習課表、數位學習平臺網站連結等,掛置於專區中,以利親師生運用。
2、線上學習模式
(1)教師直播教學(同步模式):利用可視訊互動、文件管理、評量的線上互動平台進行互動教學與形成性評量。
(2)學生線上自學(非同步模式):利用可記錄學習歷程之平台,如因材網、酷課雲、均一教育平台或學習吧等平台,規劃並進行學生學習任務指派與評量。
等平台,規劃並進行學生學習任務指派與評量。
3、線上補課時數折抵:
(1)採教師直播教學(同步模式):
甲、教師線上教學(含指派作業或學習任務)國中滿45分鐘,國小滿40分鐘,可折抵實體課程1節課。
乙、教師直播教學應掌握學生出席狀況,如非特殊情形經任課教師同意外,學生均需出席參與同步學習,惟參與同步學習學生仍需達3/4以上,始得採計折抵實體課程節數。教師於授課時應掌握學生學習情形,如有學生未依規定進行線上學習,應於課程結束當日通知家長,了解學生缺課原因做成紀錄。
(2)採學生線上自學(非同步模式):教師應依課程進度規劃學生自主學習課程內容並進行學生學習任務指派與評量。學生完成線上學習留有學習紀錄且完成作業,經課程發展委員會認定通過後得折抵實體補課節數,惟以不超過停課期間該科目應授課總節數之50%。
4、為維護學生視力健康,每日實施時間國小不得超過4節課,國中不得超過6節課,每節課之間應至少休息20分鐘。
(三)教師每節課授課時應以原任教班級為對象,不得併班上課,如科任教師任教同學年不同班級,應各班分別線上補課,不得同時間合併多班授課。
四、未能參與線上補課及學習落後之學生,學校及教師應提供相應之學習措施,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確保學生學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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