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蘭潭國中|
主旨:轉知國家發展委員會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辦理主管室內空間提供民眾無線上網服務作業規定」第五點、第六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109年6月4日發資字第1091500773號函(如附影本)辦理。
二、旨揭第五點「單一認證機制」刪除,國發會調整iTaiwan服務認證方式,自109年7月1日起,將原有單一認證機制,改成免帳密登入方式,僅記錄使用者連線設備的MAC位址,以及登入的WiFi熱點位置。
三、有關認證方式調整作業一事,後續如有任何疑問,請洽iTaiwan客服中心(客服電話0800-081-051;客服信箱service@itaiwan.gov.tw)。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辦理主管室內空間提供民眾無線上網服務作業規定第五點、第六點修正規定
五、(刪除)
六、無線上網服務維運管理
(一)服務品質管理
1.各機關(構)應隨時掌握及確保無線上網服務之可用性,每日進行至少一次熱點可用性檢測作業。如發現服務異常,應主動立即查修,並以適當方式公告現場用戶服務狀況。
2.各機關(構)應定期評估服務效益,調整上網頻寬及熱點數量,持續精進無線上網服務品質。
3. 各機關(構)內部員工除業務需要經權責人員核准外,不得私自占用本服務,以免影響頻寬可用量及增加機關(構)資訊安全風險。
(二)客戶服務
各機關(構)應指派專人或客服窗口受理民眾現場諮詢及障礙通告,並將該專人或客服窗口之聯絡資訊提供iTaiwan客服中心。
(三)資安事件追查
各機關(構)應依法配合主管機關進行資安及犯罪偵查作業,並依法提供相關資料。
(四)熱點異動申請作業
各機關(構)所主管之熱點如有新增、移除(含暫停服務達一個月以上)或修正相關資訊(熱點名稱、熱點地址、客服窗口、機關聯絡人)等資料異動,應於異動前二週至iTaiwan網站(網址https://itaiwan.gov.tw)下載並填具「iTaiwan 無線上網服務熱點異動申請書」後,洽國家發展委員會指定之窗口辦理資料異動及更新作業,提供最新及正確的熱點資訊供民眾查詢利用。
(五)iTaiwan網站資訊異動通報作業
各機關(構)如有臨時性暫停本服務或異動熱點資訊(熱點名稱、熱點地址)之情形,應主動通報iTaiwan客服中心(電話0800-081-051),以利即時更新iTaiwan網站(網址https://itaiwan.gov.tw)資訊,並依前款熱點異動申請作業規定提送「iTaiwan 無線上網服務熱點異動申請書」。
(六)收費方式
對民眾免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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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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